一是支持合成生物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对于应用合成生物技术新取得境外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新取得新药临床试验批文的合成生物类药品等五类项目类别予以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 二是支持生物医药开拓海外医药市场。对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盟欧洲统一(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等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三类医疗器械,按照每个产品予以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 三是支持生物医药新品研发项目申报。对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本地成果转化的新药、改良型新药予以奖励。对于进入Ⅰ、Ⅱ、Ⅲ期临床试验阶段的新药项目、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阶段的新药项目、通过持有人变更将新药或改良型新药上市许可转让给本地企业等六类项目类别予以最高1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 信息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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