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广西药监局官网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时间:10月20日前
意见反馈邮箱:250308146@qq.com
其中医疗器械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及适用条件如下:
以上仅对医疗器械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相关事项进行转载,如需查看《清单》全文,请添加文末小编微信或点击“阅读原文”。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太阳成集团tyc234cc 深圳:0755-86194173 广州:020 - 82177679 湖南:0731-22881823 四川:028 - 6821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