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供货企业的资质,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备案信息、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那么进货查验记录具体应包含哪些内容呢?具体如下:
1)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2)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3)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备案编号;
4)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购货日期等;
5)供货者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而关于进货查验记录的保存,则有如下要求: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满后2年;没有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太阳成集团tyc234cc 深圳:0755-86194173 广州:020 - 82177679 湖南:0731-22881823 四川:028 - 6821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