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234cc·VIP主页)网址-Unique Platform

欢迎来到太阳成集团tyc234cc集团官网!

专注国内外医疗器械咨询服务

注册认证 · 许可备案 · 体系辅导 · 企业培训

400-888-7587

0755-86194173、13502837139、19146449057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四川:028-68214295、15718027946

湖南:0731-22881823、15013751550

行业干货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行业干货

返回列表 返回
列表

医械批发企业产品出库时的随货同行单,应包含哪些内容?

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九十一条规定:“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在医疗器械出库时应当附随货同行单,并加盖本企业或者委托的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出库印章。


那么这一随货同行单,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具体如下:


1)供货企业名称;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


3)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4)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数量;


5)医疗器械运输及贮存条件;


6)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名称(若有)


7)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发货日期等。


且,医疗器械直调购销的,供货者应当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分别发往直调企业和购货者。直调随货同行单应当有明显的直调标识,并标明直调企业名称、直调原因。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

排版整理:太阳成集团tyc234cc药械






往期精彩推荐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时,证明售后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有哪些?

#

国家药监局:以下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被注销!

#

速看→湖南省医疗器械这一数据位居华中地区第一!

#

YY 0503-2023《环氧乙烷灭菌器》等20项医械行业标准发布!

#

YY 9706.102-2021电磁兼容的主要检验项目都有哪些?

#

《康复类数字疗法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中!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太阳成集团tyc234cc


深圳:0755-86194173

广州:020 - 82177679

四川:028 - 68214295

湖南:0731-22881823

湖北:181-3873-5940

江苏:135-5494-7827

广西:188-2288-8311

海南:135-3810-3052


常用查询:
俄罗斯官网 ANVISA 加拿大官网 日本厚生劳动省 更多国外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中国台湾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更多国内查询>>
咨询 咨询

电话

400热线

400-888-7587

深圳热线

0755-86194173、13502837139、19146449057

广州热线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微信

二维码

微信公众

二维码

小程序

邮箱

企业邮箱

617677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