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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产品专利,是否可以申报创新医疗器械?

器械答疑 创新医疗器械

随着国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的各种政策支持,近年来大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小编最近在北京药监局看到一个有关创新医疗器械的答疑,也许正好也是各位的疑问,借此机会分享给大家:





Q:

某个专利医疗产品,原来发明人是甲,然后他转给了乙,那么乙能拿着这个专利申报创新医疗器械吗?


A:

按照《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要求》,申请人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使用权的,除提交专利权人持有的专利授权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经专利主管部门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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