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在组织开展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常州市南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3家企业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
信息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排版整理:太阳成集团tyc234cc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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