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与其他产品(含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等)共用生产场地或者生产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基于产品质量风险管理、风险控制措施和收益整体平衡等原则,建立相应管理制度,防止可能发生的产品或者物料混淆、交叉污染、工艺参数误用等风险,并应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配套文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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