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填报工作线上培训的通知》,其中指出,凡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都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广东省智慧药监企业专属网页提交2023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为帮助相关企业做好自查报告填报工作,该局定于3月13日(下周三)举办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填报工作线上宣贯培训,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处)室生产监管相关负责人,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的管理者代表。
二、培训内容
(一)2023年度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提交工作要求及自查报告填写要点;
(二)自查报告上报模块操作讲解。
三、培训时间、方式及报名
培训时间:2024年3月13日15:00~16:30。
报名: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直播方式进行,请参训人员于3月12日前扫码登录直播间,点击“观看直播”,填写报名信息。在直播当日,提前登录直播间观看学习。
直播链接:https://jkutl.xetlk.com/sl/28N0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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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广东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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