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自查报告 尊敬的XX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司内审小组(组长:XXX,组员:XXX)认真对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条款,从以下方面开展自查: 1.机构与人员 2.厂房与设施 3.设备 4.文件管理 5.产品设计开发 6.物料采购 7.产品生产管理 8.产品质量控制 9.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 10.不合格品控制 11.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于20XX年XX月XX日完成体系自查,自查结果及不适用条款详见附件1。 经自查,我司已达到适用条款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盖章) 信息来源:网络 排版整理:太阳成集团tyc234cc药械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太阳成集团tyc234cc 深圳:0755-86194173 广州:020 - 82177679 湖南:0731-22881823 四川:028 - 6821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