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的通知》,其中指出该局拟开展2023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奖励项目申请条件如下: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化学药(第1-2类)、生物制品(第1-5类)、中药(第1-6类)研发的单位或上一年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
(二)申请激励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申请完成药物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相关临床试验须为上一年度完成。
以下为项目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指南”栏目中查看龙岗区2023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网址:https://cyfw.lg.gov.cn/#/homePage)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 查看扶持政策;
3. 填写单位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4. 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
(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
1.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
2. 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策申报页面;
3. 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 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四)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二、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8月16日-9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8月16日-9月15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 申请奖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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