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官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江苏无锡某医疗器械企业因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子体温计,被罚款339255元,同时被没收违法所得113085元,总计被罚没45万余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细心的朋友一定发现了,我们分享过很多违法案例,我们也曾一再声明过,分享这些案例的初衷并非“落井下石”,只是想让更多企业意识到合规的重要性。医疗器械产品是事关使用者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特殊产品,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使用安全。
因此,对于医疗器械企业来说,追求利益本身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在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也只有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产品生产(经营),才能真正在行业中占据一席之地。太阳成集团tyc234cc,国内外医疗器械注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医械企业的合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排版整理:太阳成集团tyc234cc药械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太阳成集团tyc234cc 深圳:0755-86194173 广州:020 - 82177679 湖南:0731-22881823 四川:028 - 6821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