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的了!医美行业“最严监管”正式开启!
5月4日晚,《新闻联播》报道了一则有关医美行业监管的新闻,报道指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1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着重强调跨部门综合监管,明确要求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对行业乱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打击医美行业违法行为力度,不断开展医美行业整治行动。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无疑是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对医美行业监管的决心。
我们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检索发现,《指导意见》成文日期为2023年4月3日,于5月4日正式发布,为方便大家更快掌握重点,我们将《指导意见》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医疗美容经营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医疗美容服务”且必须办理《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相关部门需强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医疗机构许可(备案)信息共享。
推进医疗美容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以省为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应系统梳理医美行业风险点,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重点监管清单,同时加强各部门间的风险隐患通报会商,根据监管任务重点,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推进各部门间的协同监管。
加强对医疗美容“导购”活动的监管,规范相关主体网上信息内容发布行为,严禁为无相关资质的美容机构提供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
其次,对医美培训活动的监管也拉开了序幕,明确指出医美培训主体应为专业院校、医疗机构,而培训对象则为医学生、医疗技术人员,严禁对“零基础”等无行医资质人员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最后,《指导意见》还提到,生活美容行业(如美容美发机构)不得违法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医疗美容活动。
加强医美科普力度,提升公众对医美合规机构的辨识能力,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积极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同时做好合规机构的公示,增强行业透明度。
以上就是我们给大家解读的相关内容,如需查看《指导意见》全文,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哦。
目前,医美行业各个环节监管主体和监管路径正逐渐清晰。我们相信,医美行业野蛮生长的时代即将过去,医美企业不规范成本会越来越高,合规经营/生产将成为医美企业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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