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2022年第103号),符合以下情形,且不含药理学、代谢学或免疫学作用的药物成分时,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1)作为医用敷料,产品不可被人体吸收且用于非慢性创面;
2)作为辅助改善皮肤病理性疤痕,辅助预防皮肤病理性疤痕形成的疤痕修复敷料;
3)作为口腔溃疡、口腔组织创面愈合治疗辅助材料;
4)作为体腔器械(不含避孕套)导入润滑剂;
5)含有透明质酸钠润滑剂的避孕套。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太阳成集团tyc234cc 深圳:0755-86194173 广州:020 - 82177679 湖南:0731-22881823 四川:028 - 68214295